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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法院 “立案三件套”保障立案审查制到登记制平稳过渡

2015-06-10 21:2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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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家口长安网讯,5月4日,是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制度由审查制改为登记制的首个工作日,在开发区法院的诉讼服务大厅,人流穿梭但秩序井然。为了保障审查制到登记制的平稳过渡,该院提前部署,准备充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司法程序的第一个关口切实感受到登记立案带来的便捷。

  一是升级“软件”,制定实施细则,加强业务学习。开发区法院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立案登记制实施方案》和《立案登记实施细则》。立案庭干警积极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培训,并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其中的难点问题展开大讨论,对立案登记可能出现的状况进行预测并探讨解决对策。切实做好前期的相关人员基本能力的保障工作。此外,还引导干警充分认识立案登记制在保障人民群众诉权方面的重要意义,将“为民”思想入脑入心。

  二是提升“硬件”,做好立案材料及宣传工作。根据立案登记制的规定要求,制作了制式的《登记立案释明书》、《受诉材料接受凭证》、《接受诉讼材料告知书》等法律文书样本,保障登记立案工作规范便捷高效。通过院机关外墙LED显示屏、诉讼服务大厅触摸显示屏、巡回审判车、宣传单等多种途径对立案登记制进行宣传,使群众充分了解登记制的特点。

  三是抓好“配件”,将过渡期的“排异反应”降到最低。为积极应对登记制可能造成的案多人少问题,开发区法院积极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完善。继续强化已建立的三调对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积极作用;加强繁简分流工作,难案精审,简案快审,切实保障司法效率和司法公平。

关键词:立案 保障 法院 登记 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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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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